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市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结果运用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园区教师发展中心、各义务教育学校:
现转发《苏教质监〔2023〕2号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市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结果运用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附件1),其中区域层面的改进案例不得少于1个,参加案例申报的学校改进案例不超过3个,认真填写和报送《2023年度全市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结果运用优秀案例申报表》(详见附件2),并于3月9日前将《案例申报表》盖章文本一式两份报送至园区教师发展中心9楼督学处,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13962110070,同时将电子稿至1161552982@qq.com邮箱。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结果运用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docx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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