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苏州工业园区2019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为实现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的目标,全面提升学生资助工作科学化水平,现将《苏州工业园区2019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附件7)下发给你们,请务必在3月7日前印发给全体在籍学生的家长,并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推进落实学生资助工作,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都能按标准得到补助。告知书回执由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回收,在学生毕业离校前留档备查。
2019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安排:
一、学前教育段:
1、即日起幼儿园进行资助政策宣传,确保每位家长知晓相关政策,由符合资助条件的儿童家长向所在幼儿园申请减免保育费和政府资助,并提交《江苏省学前教育政府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4)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2、幼儿园收到家长申请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认真评审,并将拟资助儿童名单以适当方式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幼儿园须填报《2019年春季学前教育国家资助政策受助幼儿明细汇总表》(含减免保育费)(附件1)。将附件4《江苏省学前教育政府资助经费申请表》,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附件1《2018年春季学前教育国家资助政策受助幼儿明细汇总表》盖章后一式两份,一份留校备查,一份交园区教育局沈嘉文处,联系电话:66681130。同时将附件1电子表格(文件名为**学校学前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发邮箱:shenjiawen@sipac.gov.cn。请于3月20日前完成上报工作。
二、义务教育段:
1、即日起学校进行相关政策宣传,告知学生家长并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申请表》(附件5),并上交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2、学校收到申请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并将拟资助学生名单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须填报《2019年春季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2)。请学校将附件5、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一份留校备查,一份上交园区教育局沈嘉文处,联系电话:66681130;同时将附件2电子表格(文件名为**学校义务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发送至邮箱shenjiawen@sipac.gov.cn。请于3月20日前完成上报工作。
三、高中段
1、各学校从即日起进行资助政策宣传,确保每位家长知晓相关政策,由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家长向所在学校申请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并提交《江苏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6)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2、学校收到申请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并将拟资助学生名单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须填报《2019年春季高中资助统计表》(附件3)。请学校将附件6、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稿留校备查;同时将附件3电子表格(文件名为**学校普高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发送至邮箱shenjiawen@sipac.gov.cn。请于3月20日前完成上报工作。
注意:原则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有效期为一学年,对于2018年秋季学期已经申报过的学生可以不再提供申请表,请在电子版汇总表中将本学期较上一学期新增学生进行标注。
附件1 2019年春季学前教育国家资助政策受助幼儿明细汇总表(含减免保育费)
附件2 2019年春季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
附件5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申请表
附件7 苏州工业园区2019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
园区教育局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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