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园区中小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
为推动中小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依法治校,加强和改进学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园区中小学校信息公开自查工作。请认真研究对照附件一(苏教办〔2018〕4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对本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问题一经发现,立行立改。自查情况请填写附件二自查表,加盖公章后将纸质表格于4月7日前送至教育局。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66681127.
附件一:
苏教办〔2018〕4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pdf
附件二: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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