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苏州工业园区第二实验小学、娄葑实验小学进行需求性素质教育督导考核的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第二实验小学、娄葑实验小学:
为进一步引导义务教育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优化教育生态,努力办适合的教育,促进全区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促进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第二轮义务教育学校需求性素质教育督导工作方案》(苏园教〔2019〕2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你们两校进行需求性素质教育督导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主要依据
《苏州工业园区第二轮义务教育学校需求性素质教育督导工作方案》(苏园教〔2019〕27号)之《苏州工业园区第二轮义务教育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附件1)。
二、现场核查时间
现场核查时间初步在2023年4月中下旬,为期各2天,具体时间提前二周由督导室确定并通知学校。
三、督导核心内容
园区第二轮义务教育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的核心内容有:学校的办学思想与办学理念、学校的发展规划与办学思路、学校的文化建设与生态建设、学校的办学行为与管理举措、学校干部队伍的建设与能力水平、校级和中层干部任教情况及教育教学质量、教师的专业发展与幸福生活、学生的全面发展与快乐成长、教育教学工作质量、家长的获得感与满意度、学校与社区合作的良好局面等。
四、督导主要程序
(一)听取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自评报告;
(二)查看校容校貌、专业室场、教育教学设施设备;
(三)查阅督导考核标准所要求的材料(可以是电子材料,不一定专门装订成册,可以是有关档案原始材料,但必须提供资料索引,保证材料的充分性和查阅的便捷性);
(四)了解校级和中层干部任教情况及教育教学质量情况,了解他们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情况;
(五)随堂听课、查看相关教学“七认真”资料(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近期区域教研部门的调研或监测结果);
(六)随机观摩师生专题教育教学活动、学生大课间活动及学生社团活动等;
(七)进行校长、中层干部、教师等个别访谈;
(八)进行教师问卷、学生问卷和家长问卷;
(九)向所在社区了解办学满意度及社会声誉;
(十)向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口头通报素质教育督导意见。
五、相关工作要求
请学校认真做好督导准备工作,按照《苏州工业园区第二轮义务教育学校需求性素质教育督导工作方案》(苏园教〔2019〕27号)规定要求开展自评,并按照《苏州工业园区第二轮义务教育学校需求性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学校提前提供材料目录》(附件2)的要求,将材料报区教育督导室。
联系人:朱建忠;联系电话:0512-69995931;电子邮箱:13862019251@163.com。
附件1:苏州工业园区第二轮义务教育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doc
附件2:苏州工业园区第二轮义务教育学校需求性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学校提前提供材料目录.docx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督导室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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