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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园区中小学校学习类APP备案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2 点击数: 字体:A- A+

各中小学:

为把好学习类APP进入中小学校的入口关,教育部办公厅及省教育厅办公室先后印发了《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基教厅函[2018]102)以及《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19]4),要求各地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建立学习类APP进校园备案审查制度,并加强日常监管,坚决杜绝有害APP侵蚀校园。按照“凡进必审”“谁主管谁负责”“严格控制数量”“免费自愿”的原则,园区教育局及区内中小学校建立了学习类APP进校园“双备案”审查和监管制度。为进一步落实审查和监管工作,探索APP管理使用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进行园区中小学校学习类APP备案情况专项督查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进入各中小学的各学习类APP(包括基于微信平台的程序或公众号,下同)。

二、督查内容

1.园区中小学校学习类APP进校园备案审查领导小组及备案审查制度建立情况。

2.进入园区各中小学校的学习类APP备案情况审查。

三、具体工作

1.学校自查。按照前期工作要求,各学校成立学习类APP进校园备案审查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各校信息中心主任负责,制定校内备案审查工作机制,撰写学校学习类APP进校园备案审查及监管工作方案,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同时填写园区学习类APP进中小学校园情况统计表(附件1),于424日前将统计表报送至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陶秋荣老师处(邮件发送455342296@qq.com)。

2.备案审查。按照“凡进必审”原则,在前期电子备案的基础上,各学校完善园区中小学学习类APP进校园备案审查申请表(附件2),纸质稿一式两份,另附学校学习类APP进校园备案审查及监管工作方案一份,经学校学习类APP进校园备案审查领导小组签字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于428日前送交陶秋荣老师处(教师发展中心A37楼信息中心2),电子稿发送至邮箱455342296@qq.com

3.区域督查。学校要定期检查、掌握APP内容变动和更新情况,发现有害信息要及时处置。对于违规使用、疏于管理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和教师要严肃问责。园区中小学学习类APP进校园备案审查领导小组将针对本次备案审查请组织抽查。凡发现有违规使用或因疏于管理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问责学校、约谈校长,暂缓学校智慧校园评估,学校五星评价信息化项目零分处理。

联 系 人: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 陶秋荣

联系电话:69995949

电子邮箱:455342296@qq.com

附件1园区学习类APP进中小学校园情况统计表

附件2园区中小学学习类APP进校园备案审查申请表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