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德树人 公开承诺 做新时代“四有”好教师——星湖学校党支部开展学习《十项准则》主题党日活动
为深入落实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3月19日上午星湖学校党支部开展“立德树人 公开承诺 做新时代‘四有’好教师”主题党日活动。
首先,党支部组织委员刘桂玲副校长结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关于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带领全体党员同志学习了《星湖学校党员教师遵守<十项准则>承诺书》,明确师德师风建设的红线要求。接着,全体党员在承诺书上郑重签上姓名,庄严承诺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好教师。
随后,宣传委员王礼娟同志宣读了“星湖学校党支部2018年度优秀党员表彰决定”。纪检委员李超副校长为优秀党员颁发荣誉证书,他号召全体党员向身边的榜样学习,立足岗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平凡的岗位上为党旗增辉。
最后,李超同志向大家宣读了规范缴纳党费的规定,并明确了党费的计算方法。全体党员深刻认识到按期足额缴纳党费是每一名党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井然有序地缴纳了党费。
本次主题党日活动结束之后,星湖学校全体党员教师纷纷表示,要不忘初心,牢记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立德树人,做新时代的“四有”好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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