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苏州附属中学关于老教学楼内外墙涂料、防水及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苏州附属中学老教学楼内外墙涂料、防水及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采购系统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 6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J2021-Y-C-005-001。
项目名称:老教学楼内外墙涂料、防水及零星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0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999826.75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工程名称 | 老教学楼内外墙涂料、防水及零星维修工程 |
2 | 建设地点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苏州附属中学玲珑湾校区 |
3 | 施工工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工交付采购人 |
4 | 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 |
5 | 质量要求 | 合格 |
6 | 资金来源 | 财政出资 |
7 | 报价方式 | 固定综合单价 |
8 | 勘察现场 | 由供应商自行勘察(因未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失误或对工程量清单理解产生歧义的后果自负)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工交付采购人(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合格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22日。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下载完成。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打印、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
售价:无。
注:
1、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2、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66605606(郑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3、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和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各位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投标
4、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5、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1年6月28日9点00分时至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6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规定执行。
3、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根据采购人的整体进度及完工交付需求,为保证项目顺利完成,及时投入使用,故需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本项目的此类供应商是:无。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不允许转包。
6、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7、响应文件仍保持原有纸质方式,现场递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苏州附属中学。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运澄路65号。
联系方式:电话0512-687316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苏州城市生活广场B座1557室。
联系方式:电话0512-62826523。
3、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项目联系人:陈利昌。
电话:0512-68731635。
(2)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沈鹰、陈晓梦、周昀烨。
电话:0512-62826523。
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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