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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翰林小学关于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翰林小学 作者:翰林小学 发布时间:2020-11-19 点击数: 字体:A- A+

 

 

项目概况

苏州工业园区翰林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B座155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J2020-Y-T-031-001-A。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2400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1、标的的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2、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岗位

内容

要求

人数

项目经理

负责项目总管理、与校方沟通、投诉管理等项目管理、协调工作。工作时间:每周5天,每天8小时。如遇紧急事件,无论节假日必须及时到达现场。

会说苏州话,5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有过至少2年学校类似管理经验,年龄50岁以下。熟悉学校保安、保洁情况和要求,沟通能力强,能够代表公司处理所有事务。现场项目经理必须是响应文件所列项目经理,不得随意变动人员。如需变更,须经得采购方同意。

1

保安

巡逻、监控、出入口管理、校园交通指挥疏导、应急。

全天候24小时值守,白班4人;夜班2人。

男性,年龄不高于50岁,身高1.70以上,具有初中中以上学历。应经有关法律和业务知识、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均取得保安上岗证书,在保安工作岗位2年以上的人数不少于总数的30%。普通话标准,有沟通能力;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其中设保安队长1名,具备相应的政治、业务、身体素质,具有保卫、保安工作经验的人员,具有相关专业能力。

8

保洁

 

保障校园道路、绿地、建筑周围、水面、垃圾箱等公共部位清洁卫生,垃圾收集等校园卫生工作。

女性为主,男性1—2名,55周岁以下,学历初中以上,身体健康;有保洁工作经历的不少于总数的30%。能说普通话,有沟通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设保洁队长1名,保洁队长须具有较强的管理和协调能力。

8

合计

17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2021年1月1日 至2021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合格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9:00--下午17:00(北京时间,双休、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城市生活广场B座1557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人民币现金300元。

注:

1、潜在供应商请访问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2、供应商登录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后,在所需标段中下载“获取采购文件的说明”并取得回执,不同标段下载说明后取得的回执上的二维码所载标段信息不同。

3、供应商必须携带对应标段的回执(回执上注明供应商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至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城市生活广场B座1557室)获取采购文件,无对应标段的回执不能获取采购文件,不能投标。

4、如供应商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66605606(郑工)。经中心核查确认后,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栏目。

5、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和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各潜在供应商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0年11月26日9点00分时至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规定执行。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不允许转包。

4、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66681170。

5、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为了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保证学校有一个良好卫生的教学环境,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故开展此项目采购活动。

6、响应文件仍保持原有纸质方式,现场递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翰林小学。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林泉街566号 。

联系方式:电话0512-695626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苏州城市生活广场B座1557室。

联系方式:电话0512-62826523。

3、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项目联系人:薛锋。

电话:电话0512-69562693。

(2)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沈鹰、陈晓梦、周昀烨。

 电话:0512-62826523。

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