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关于窗帘(湖东分中心)的采购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湖东分中心就场馆窗帘采用比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C}一、{C}项目编号:SIPYCC2020-M-Q-43
{C}二、{C}采购名称:窗帘(湖东分中心)
{C}三、{C}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陆万叁仟元整(¥63000.00)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电动窗帘 |
阳光面料 |
平方 |
167 |
2 |
窗帘管筒 |
∮63铝合金 |
米 |
68 |
3 |
窗帘电机 |
HJ45-15/17 220V15Nm 17rpm135W |
套 |
28 |
4 |
窗帘控制器 |
220V/50HZ 500W/400VA |
个 |
28 |
5 |
手拉窗帘 |
阳光面料 |
平方 |
74 |
6 |
电源线 |
RVV3*2.5² |
米 |
400 |
7 |
辅材 |
|
项 |
1 |
{C}四、{C}采购需求:
{C}五、{C}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响应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以复印件加盖公章形式装订在响应文件中。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作为对响应单位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转包、分包。
七、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方式:
1.在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向我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上述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2.参加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9日17:00前(北京时间)。
3.报名方式:报名单位将以上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红章),彩色扫描后发电子邮件至452709519@qq.com。中心将在报名截止日后1个工作日集中审核报名材料,以电子档形式向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发送采购文件。报名单位提交报名资料的电子邮件中,需注明报名单位名称、报名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手机号码、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4.向报名单位发送采购文件之日即视为报名单位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之日。
5.本项目的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只有向中心报名登记并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响应。
八、邮寄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地点:
1.邮寄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0日17:00(北京时间)
邮寄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南施街288号苏州工业园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事业部采购工作小组 0512-69997200转8032
2评审时间:2020年11月11日
3.评审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南施街288号苏州工业园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在疫情防控时期,响应文件一律通过快递方式邮寄至中心,其他提交方式概不接受,本次采购活动无需报名单位现场参加评审。
九、本次采购事宜联系人:
1.采购事宜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12-69997200转8032
2.业务部门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15806205363
3.采购监督电话:0512-69997200转8058
4.请贵单位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送达接收人,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苏州工业园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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