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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实验中学关于家具用具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实验中学 发布时间:2020-07-27 点击数: 字体:A- A+

 

项目概况

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实验中学家具用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B座155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8月3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J2020-Y-T-024-A。

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实验中学家具用具。

预算金额:41005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1、标的的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实验中学家具用具。

2、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序号

名称

规格(mm)

数量(单位)

W

D

H

1

书柜

800

400

1800

10个

2

书柜

800

400

1200

11个

3

茶几柜

800

400

800

8个

4

实木桌

1800

900

750

4张

5

接待椅

555

570

900

24张

6

实木桌

800

800

750

3张

7

单人沙发

555

570

900

9张

8

沙发

常规

5张

9

茶几

600

600

550

5个

10

沙发椅

常规

5张

11

手摇课桌

700

500

可调

200张

12

手摇课椅

380

400

可调

200张

13

会议桌

4800

1600

750

1张

14

会议椅

640

680

1100

16张

15

会议桌

2700

1050

760

1张

16

会议椅

570

680

990

7张

17

会议椅

640

680

1100

50张

18

长条桌

2400

600

760

1张

19

座椅

530

830

850

60位

20

座椅

530

830

850

112位

21

会议椅

570

680

990

20张

22

室外接待椅

1500

500

450

13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如不能如期供货,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成交单位须承担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合格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7月30日,每天上午9:00--下午17:00(北京时间,双休、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城市生活广场B座1557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人民币现金300元。

注: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获取采购文件,则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的相关信息(包含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0年8月3日15点30分时至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五、开启

时间:2020年8月3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规定执行。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不允许转包。

4、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本项目所需采购的家具用具安装调试完成后即将投入日常使用,为保证项目顺利完成,故开展此项目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实验中学。

地址:苏州市苏茜路18号。

联系方式:电话 676186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苏州城市生活广场B座1557室。

联系方式:电话0512-62826523。

3、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项目联系人:冯久龙。

电话:67618687。

(2)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沈鹰、陈晓梦、周昀烨。

电话:0512-62826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