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第二高级中学关于空调项目的招标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第二高级中学关于空调项目的招标公告
采购类别:货物类-其他
受苏州工业园区第二高级中学的委托,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就其所需的空调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的名称:空调
2、采购编号:SZZJ2020-Y-G-006。
3、采购数量:1批。
4、采购需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一。
5、采购预算(人民币):1152000元。
6、项目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全部产品的安装、调试并交付正常使用。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9、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本项目所需采购的空调安装调试完成后即将投入日常使用,为保证项目顺利完成,及时投入使用,故开展此项目采购活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获取时间: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 5月 15 日9:00--17:00(双休、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B座1557号。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每套300元。
注: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报名,则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报名相关信息(包含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四、投标信息
投标开始时间:2020年 6 月 2 日13:30。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6月 2 日14:00止。
投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6月 2 日14:00整。
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1、名 称:苏州工业园区第二高级中学
2、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运澄路65号
3、联 系 人:陈利昌
4、联系方法:电话68731635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 称: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地 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B座1557号
3、联 系 人:沈鹰、陈晓梦、周昀烨
4、联系方法:电话62826523
(三)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70。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2)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
八、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采购活动采购信息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九、本项目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附件一: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苏州工业园区第二高级中学空调等一批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意见“财库〔2011〕181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给予评审加分:
根据“中小企业声明函” 及提供的认定证明中所确定的企业性质,根据苏财购【2020】19号《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如响应单位属于小型企业,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如响应单位属于微型企业,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
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须具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以及其他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生产安全标准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产品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在交付时向采购人提供上述全部产品的认证及认可证明资料,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结算相关费用或解除合同,相关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通知规定,采购人采购的产品(空调)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本次采购的产品(空调)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产品,响应单位响应文件中可以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在报价和评标总得分相同的前提下,提供证书最多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设计、制造、调试以及节能、环保等)都应符合已颁布的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如果这些标准内容有矛盾时,应按最高标准的条款执行。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2匹壁挂空调 |
能效:二级及以上 制冷量:5000瓦(W) 制冷功率:1400瓦(W) 制热量(含电辅热):7250瓦(W) 制热功率:3150瓦(W) 电源规格:220V 运行噪音Db(A):室内40 循环风量m�/h:900 |
138 |
套 |
包括标配铜管、辅材、开孔、支架、电源插头(或漏电保护器)等 |
2 |
2匹变频壁挂空调 |
能效:二级及以上 制冷量:5000瓦(W) 制冷功率:1520瓦(W) 制热量(含电辅热):7700瓦(W) 制热功率:3600瓦(W) 电源规格:220V 运行噪音Db(A):室内39 循环风量m�/h:900 |
2 |
套 |
|
3 |
3匹精密空调(恒温恒湿) |
制冷量:7500瓦(W) 制冷功率:2580瓦(W) 制热量(含电辅热):10300瓦(W) 循环风量m�/h:2050 最大加湿量(g/h):2500 |
2 |
套 |
|
4 |
3匹壁挂空调 |
能效:二级及以上 制冷量:7260瓦(W) 制冷功率:2200瓦(W) 制热量(含电辅热):9200瓦(W) 制热功率:3660瓦(W) 电源规格:220V 运行噪音Db(A):室内44 循环风量m�/h:1200 |
6 |
套 |
|
5 |
3匹变频壁挂空调 |
能效:二级及以上 制冷量:7200瓦(W) 制冷功率:2430瓦(W) 制热量(含电辅热):10100瓦(W) 制热功率:4300瓦(W) 电源规格:220V 运行噪音Db(A):室内44 循环风量m�/h:1250 |
8 |
套 |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标的的数量:如上。
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全部产品的安装、调试并交付正常使用。
实施地点:苏州工业园区第二高级中学。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投标人所提供的相关产品应根据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和制造,并遵循招标文件的要求,其产品的质量性能、技术指标和使用功能应达到或优于招标要求,是技术成熟的、性能优良,整体设计和软硬件配备全新的原厂产品,并提供详细的产品说明。如其中某些条款不能完全满足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逐条列出。同时,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列明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相关参数,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若存在品牌型号,则仅作为参照,各投标供应商在满足采购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提供质量、技术要求同档次或高于参照品牌要求的其他合格产品。
投标文件必须如实进行实质性响应,量化指标必须列明具体数值。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相关办法处理
本项目质保及其他要求:所有产品整机免费质保期六年(包括压缩机),质保期自验收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投标人须承诺提供24小时的技术服务支持,质保期间出现的产品问题,中标人必须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解决问题或提供同款备品以保证采购单位的使用需要。其他未尽事宜按其投标人所提供的相应承诺执行。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投标人须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份验收大纲,在采购单位确认后作为验收的依据,但此标准不得对抗相关部门的验收和招标文件中有关验收的条款要求。验收包括:材质、款式、规格、数量、外观、质量、性能、备件备品、装箱单、说明资料及包装。投标人应保证向采购单位提供的商品为全新、未使用的原装正品,同时所有商品均应具备该类商品的功能要求,质量为合格产品,同时有具体的规格型号、明确的生产厂商和原产地。质量出现问题,供方负责“三包”,费用由供方负责。验收时采购单位有权委托权威机构或专家进行各项检测,如不符合采购要求,须在指定时间内更换符合要求的产品,否则不予通过验收。中标人对货物或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单位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中标人所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更正金额,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人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全部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设计、制造、调试以及节能、环保等)都应符合已颁布的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如果这些标准内容有矛盾时,应按最高标准的条款执行。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总报价一次报定,包括所投标的物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辅材、布线、高空作业、打孔、脚手架、支架、吊运、税费(如包括关税、进口货物及其所用原材料、零部件的各种国内、外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临时工程、检测验收、安装调试、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5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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