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级园区义务教育段中小学学籍审核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段学校(含新融学校、园区外国语学校、海归人才子女学校):
根据江苏省学籍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苏教规〔2023〕1号)《关于2024级新生和高二年级学籍审核的通知》(苏教基函〔2024〕11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及加强中小学入学、招生行为和学籍管理,学籍管理应做到专人、专室、专机、专柜,各校应形成相关学籍管理制度,学籍信息系统应全面使用省教育厅规定的“江苏省基础教育学籍管理系统”。各校应根据相应管理范围,做好学籍审核工作。
现将《关于做好2024级园区义务教育段中小学学籍审核的通知》和现场学籍审核的安排发给各校,请各校认真阅读附件中相关通知内容及表格内容,做好2024年秋季学籍审核相关工作。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3:2024年秋季园区中小学学籍审核安排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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