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苏州工业园区第二十五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了积极推动园区学校阳光体育运动的实施,促进学校田径运动开展,全面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充分展示学校体育教育成果,经研究决定,举行苏州工业园区第二十五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希望各校遵照竞赛规程,积极组织参加。
另请各校将100字左右的学校简介于4月3日前发525712748@qq.com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24.3.27
附
苏州工业园区第二十五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1.比赛时间:4月12、13 日
2.比赛地点:东沙湖小学(东沙湖路99号)
3.参赛单位:
小学组:新城花园小学、星海小学、二实小、文景实验学校、方洲小学、文萃小学、三实小、星洲小学、娄葑实验小学、车坊实验小学、唯亭实验小学、跨塘实验小学、胜浦实验小学、东沙湖小学、星港学校、星湾学校、金鸡湖学校、青剑湖小学、中科大附中独墅湖学校、景城学校、星洋学校、星澄学校、星汇学校、莲花学校、娄葑学校、唯亭学校、斜塘学校、星浦小学、星澜学校、海归人才子女学校(4901-40)、园区外国语学校(5001-40)、新融学校(星湖学校、东延路实验学校、朝前路实验学校、至和实验学校)
初中组:园区一中、朝前路实验学校、西附初中、星海实验中学、东沙湖实验中学、星港学校、星湾学校、金鸡湖学校、青剑湖初中、中科大附中独墅湖学校、景城学校、星洋学校、星澄学校、星汇学校、星澜学校、莲花学校、娄葑学校、唯亭学校、斜塘学校、星浦初中、星湖学校、东延路实验学校、至和实验学校(4801-40)海归人才子女学校、园区外国语学校(文景实验学校)
高中组:苏大附中、南航附中、西交大附中、星海实验中学、工技校、开大附中(5101-40)、园区外国语学校(5001-40)、海归人才子女学校(4901-40)
4.竞赛项目:
小学甲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60米跨栏、跳高、跳远、垒球、铅球、4*100米接力
小学乙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跳高、跳远、垒球、铅球
小学丙组:100米、200米、400米、跳高、跳远、垒球、铅球
初中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跨栏、跳高、跳远、
三级跳远、原地掷垒球、铅球、4*100米接力
高中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原地掷垒球、铅球、4*100米接力
注:小学铅球男女均3公斤;初中铅球女3公斤、男5公斤;小学、初、高中垒球男女均178-198 克;高中铅球女4公斤、男6公斤;小学栏高为0.76米,第一栏距起跑线11米,男子栏间距7.5米,女子栏间距7米;初、高中男子110米栏高0.914米,第一栏距起跑线13.72米,栏间距8.7米 ;初中女子100米栏高0.762米,第一栏距起跑线13米,栏间距8米。
5.报名办法:
(1)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2名;高中组男6名队员、女6名队员;初中组男6名队员、女6名队员,初三学生不要报名;小学甲、乙、丙组男女队员各3名。所有组别男、女人数固定,不可借用。
(2)参加项目:每个运动员在本组内限报两个项目比赛(接力除外),小学各组别每项限报2人,中学各组别每项限报3人;如该项目只有1人报名,不通知其改项,继续比赛 。
(3)初、高中组男、女各可报一支4X100米接力队;小学组甲乙丙组合并,男、女各可报一支4X100米接力队,共2支队伍。
6.报名资格、年龄:
高中组:2005年9月1日后出生的园区所在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初中组:2009年9月1日后出生的园区所在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小学甲组: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在籍学生,户籍不限。
小学乙组: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在籍学生,户籍不限。
小学丙组: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在籍学生,户籍不限。
运动员资格审查办法:
(1)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3日,报名单电子稿发2378385487@qq.com 报名单文件名为“学段+学校名+田径报名表”
(2)小学组运动员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7日8:30-11:00;初高中组报名、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7日13:30-17:00;地点园区教发中心10楼。
(3)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运动员资格审查时须交纸质报名单(盖公章),报名单背面打印每个运动员姓名,近照(大头照);须出示运动员二代身份证、护照或社保卡(上有照片),提供学籍卡原件和复印件。
7.竞赛办法:
按照国家体委最近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及本规程执行。所有径赛(100米除外)进行一次或分组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如某项仅6人或不足6人,则直接决赛(有八道的场地,8人也直接决赛),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无下一个名次; 800米比赛采用分组决赛、分道跑、按成绩排列名次。运动员须凭二代身份证或有照片的社保卡、号码布、运动员证(高中)参加比赛,缺一不得参加比赛
8.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小学、初中组单项录取前六名,按7、5、4、3、2、1计分,接力分翻倍,如某项不足6人(含6名),则递减一名录取;高中组单项录取前三名,按7、5、4分,接力分翻倍。凡破园区记录者(小学设乙组记录)并获该项第一名,增加7分。小学组团体取前八名,初中组团体取前八名,高中组团体取前二名。以各队总分排定名次。如总分相等则破纪录多者为前列,再相等,则按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单项获奖运动员发奖状和奖品,团体发奖状。
9.本规程解释权属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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