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申报智慧教育评价改革实验学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8 点击数: 字体:A- A+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推进各类评价项目研究,助力园区教育高质量发展,经园区教育局研究,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智慧教育评价改革实验学校评选。现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这是新中国第一个关于教育评价系统性改革的文件。2023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再次强调,“要紧扣建设教育强国目标,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符合我国实际、具有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

近年来,苏州工业园区在国家、省级各类项目申报中,成功立项多个内涵建设项目,其中关于评价改革的项目有四项:(一)江苏省教育厅2022年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新时代立德树人视域下教育评价改革的区域实践;(二)教育部办公厅信息技术支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试点区域:信息技术支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三)2023年江苏省教育厅、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审批“江苏省智慧教育样板区(智慧教育评价方向)”;(四)孵化项目:AI赋能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能力提升的创新实践研究。其中“江苏省智慧教育样板区(智慧教育评价方向)”为评价改革引领项目。研究内容包括学生评价、教师评价、学校评价、AI课堂教学评价以及学教评研一致性研究等。围绕“幸福家园建设年”,积极探索教育数字化赋能教育评价转型的可行路径,提升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努力推动区域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1.改革学校评价,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党建引领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以身心健康为突破点强化五育并举,重点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以及提升学生幸福感与社会满意度等情况。

2.改革教师评价,推进践行教书育人使命。弘扬教育家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适应未来发展的具有数字素养、创新素养、跨学科素养、研究素养的新教师。把课程研究、课堂教学、命题评价的能力作为教师评价的重要内容,基于“易加教育”平台使用,科学运用数字技术尤其是人工智能技术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抓好课堂主阵地,以促进学生成长为中心,深化教学改革,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减轻学生负担。

3.改革学生评价,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创新校本、班本品德评价与综素评价,以“为了成长的评价”为目标,通过家校共育,建立有效的评价反馈与跟踪机制,积极助力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以评价驱动学校常规管理精准化、个性化、系统化,不断丰富多元主体评价与个体增值评价内容,有效运用运用教育部综素评价试点项目报告、各级学业质量监测报告、易加综素“小五星评价”结果,推动学校课程改革,提升育人实效。

4.改革课堂评价探索数字化支撑的课堂教学评价新路径。深化新型教与学改革加强课程教学研究,加强AI赋能课堂环境建设研究,AI赋能课堂教学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明确课堂教学评价的内容、方向。开展AI赋能的课堂教学分析与可视化研究,通过优秀课展示、专业素养提升等活动不断提升教师常态课堂教学质量

5.加强“学教评研一致性研究”,探索区域教学质量评价之路。探索高质量作业的设计、实施、反馈、运用新模式开展基于证据的学业质量监测体系研究,形成 “评价-反馈-改进”闭环。强化循证的“学教测评研管”数据应用模型研究,着力推进数据循证,建立一套数字化转型背景下,优化学习、改善教学、赋能管理的区域教学评价解决方案。

三、申报要求

各学校可结合已有研究基础,围绕学生评价、教师评价、学校评价、AI课堂教学评价以及学教评研一致性研究等5个方面(具体内容参见附件1),针对性选择研究方向,自主申报智慧教育评价实验校。

研究方向1:学校评价

推动学校发展性评价,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探索学校评价改革之路。

研究方向2:教师评价

健全教师专业能力评价,提升教师专业水平,探索未来教师发展之路。

研究方向3:学生评价

构建素养为本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探索时代新人培育之路。

研究方向4:课堂教学评价

深化新型教与学改革推进AI赋能教师课堂教学评价研究,探索数字化支撑的创新之路。

研究方向5:学教评研一致性研究

聚焦学习革命,深化“学教评”一致性研究,探索区域教学质量评价之路。

四、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申报实验学校需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纸质稿(加盖公章)一式3份送至园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2.区域评审。园区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成立专家组,对各校报送材料进行评审。

 

联系方式:郭炳宏66681143。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24年3月18

 


附件1评价研究方向指南.docx

附件2实验校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