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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年度园区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2 点击数: 字体:A- A+

各直属公办单位:

根据园区组织部《关于评选2023年度园区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通知》(附件1)要求,园区教育局将开展2023年度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

1.先进工作者申报:请各单位对照《通知》要求,在民主、公开、公正基础上开展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先进工作者上报材料包括“先进工作者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附件4)。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应从各单位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人中产生,试用期内人员不参加评选推荐。各单位分配指标详见“2023年各校名额分配”(附件2),上报先进工作者名单时请务必排序推荐。

2.先进集体申报:园区先进集体的推荐,教育局在各校自行申报基础上,遴选上报。下半年新设立的机构不参加评选。先进集体申报单位请填报附件“先进集体申报汇总表”(附件5)。

以上材料(请不要更改原表样式)电子稿1月31500前发送至zhle@sipac.gov.cn,纸质稿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1月4日前送到人事师资处,联系人:周乐,联系电话:66681112

附件:附件1-5.zip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