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的通知
教师发展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23〕38号)文件精神,园区教育局将组织2023年度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根据苏州市教育局分配指标,本次园区可推荐学科教学类47人,教育科研类6人,德育类5人,职业教育类3人。现结合各学段、各单位教师人数,就各单位推荐人数安排如下:
1.学科教学类:教师发展中心可推荐2人;青少年活动中心、仁爱学校、各幼儿园可推荐1人;各高中校可推荐3人;各九年制学校、初中、小学可根据2023年9月上报人事报表中在编(含企业化)在岗教师人数,分学段按以下规则进行推荐:
①教师人数在150人以内(含150人),可推荐1人;
②教师人数在150人-250人之间(含250人),可推荐2人;
③教师人数在250人-350人之间(含350人),可推荐3人;
④教师人数超350人的,可推荐4人。
2.教育科研类和德育类:各单位共可推荐1人。
3.引进市级学科带头人转评:各校从外地引进的市级学科带头人转评工作原则上参照文件要求执行,名额不受限制,申报材料请注明转评。
二、推荐要求
请各校严格按照《关于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23〕38号)文件精神,组建校内考核推荐组,对照条件,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组织推荐工作,注重学科均衡,推荐出德才兼备的优秀教师参评本次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
各校须组织开展课堂教学评议,对所推荐的申报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园区教育局将对拟推荐人员组织开展课堂教学评议,另行通知。
三、材料上报
1.电子材料:
《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汇总表》(附件5)
2.纸质材料:
①《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申报表》(附件2)、《学科带头人申报对象教学质量状况一览表》(附件4)一式两份;
②《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
③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本),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单独装订成册。
各校推荐汇总表EXCEL格式,以“单位序号+学校名称”命名发送到邮箱:113729357@qq.com;纸质材料报送至园区教师发展中心培训处尹立坤老师处。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
备注: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园区中小学教师流动机制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园教〔2011〕2号)及园区教育系统近年来教师交流的实际情况,中新开发区学校义务教育教师必须有1年及以上支教或各类教师交流的经历。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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