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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苏州工业园区卫生先进学校、近视防控示范学校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4 点击数: 字体:A- A+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提升园区学校卫生工作水平,不断完善学校卫生工作机制和管理体系,推动学生近视防控、常见病防治、传染病防控等工作开展,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方案》、《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关于加强苏州工业园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开展2023年度苏州工业园区卫生先进学校、近视防控示范学校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认真实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相关工作责任,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努力争先创优。

2.组织管理完善,在教学环境、学生健康监测、学生常见病防治、心理健康、近视防控、传染病防控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

3. 2022-2023学年内学校如有发生重大伤害事件、III级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饮用水、食物中毒等),为一票否决项,不得参与此次评选。

二、评比流程

请符合条件的学校积极申报,按照评比标准开展自评,并逐条准备相关台账。园区教育局联合卫健委将组织专家通过材料评审、现场抽查等方式进行评审,对于评审分数在90分以上且经公示无异议的,授予“2023年度苏州工业园区卫生先进学校”称号。其中,对于近视防控工作得分较高,且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同步授予“2023年度苏州工业园区近视防控示范学校”称号。

三、工作要求

请申报学校将评估标准自评表、相关台账资料(电子版)于2023年12月2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412503400@qq.com,纸质台账资料送至苏州工业园区苏虹西路200号,园区疾病防治中心A座8楼公共卫生科,联系人:唐雅君 13862500907,0512-67614200-1803。

特此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苏州工业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14日

园区卫生先进学校评价标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