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市教育行政部门 “关于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发展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26号)、苏州市教育局“苏教师函〔2023〕3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园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完善师德长效机制。各校要进一步深化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做好工作梳理、经验总结,继续严格落实各项任务要求,以查促改、边查边改,持续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要利用学期结束大会,加强教师暑期教育提醒,对教师有偿家教、违规兼职、生活作风等问题进行针对性警示教育,从严规范教师暑期网络言行,严格做好暑期教师管理。
二是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部于2023年6月6日至7月31日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设了“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见附件2),教师结束课程并完成测试后,可获得相应教师培训学时。各校要组织教师开展专题学习,把本次专题学习作为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平台学习开展情况需写入师德集中学习教育总结报告。
三是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各校要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清朗净化”行动,全面排查师德师风突出问题,坚持对师德违规行为“零容忍”。要结合专项治理文件中关于报送专项工作总结报告的要求,进一步梳理总结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深入剖析问题根源,锲而不舍推动整改。各校需形成一份师德集中学习教育总结报告(建议提纲见附件3)、一份师德违规行为通报曝光制度文本、1项师德建设典型工作案例(每项案例不超过800字)。
以上材料请于7月14日前发送至邮箱409061690@qq.com。联系人:潘德顺,69995940。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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