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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市教育行政部门 “关于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9 点击数: 字体:A- A+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发展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苏教师2023〕26号)、苏州市教育局“苏教师函〔2023〕37号”转发给你们,园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完善师德长效机制各校要进一步深化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做好工作梳理经验总结,继续严格落实各项任务要求,查促改、边查边,持续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要利用学期结束大会加强教师暑期教育提醒,教师有偿家教、违规兼职、生活作风等问题进行针对性警示教育,从严规范教师暑期网络言行,严格做好暑期教师管理。

二是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部2023年6月6日7月31日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设了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见附件2)教师结束课程并完成测试后可获得相应教师培训学时。各校要组织教师开展专题学习,把本次专题学习作为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平台学习开展情况需写入师德集中学习教育总结报告。

三是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各校要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清朗净化行动,全面排查师德师风突出问题坚持对师德违规行为零容忍。要结合专项治理文件关于报送专项工作总结报告的要求,进一步梳理总结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深入剖析问题根源,锲而不舍推动整改。各校需形成一份师德集中学习教育总结报告(建议提纲见附件3)、一份师德违规行为通报曝光制度文本1项师德建设典型工作案例(每项案例不超过800字

以上材料请于7月14发送邮箱409061690@qq.com。联系人:潘德顺,69995940

附件1-4.zip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