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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实验中学(高中部) 进行素质教育督导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0 点击数: 字体:A- A+

星海实验中学高中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推进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督导条例》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贵校(高中部)进行素质教育督导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依据

《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教基〔2021〕9号(见附件)。

二、督导时间

20235上旬(具体日期由督导室与学校会商确定)

三、督导程序

(一)听取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自评情况汇报;

(二)了解学校贯彻落实区域重点工作情况

(三)了解校级和中层干部任教教育教学质量示范引领作用情况

(四)随堂听课观摩相关活动查看教学“七认真”资料;

(五)进行校长、干部、教师访谈;

(六)进行教师、学生和家长问卷调查;

)查阅相关文件、档案和资料

)查看校容校貌、专业室场、教育教学设施设备

反馈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情况。

四、相关要求

请学校认真做好督导自评、材料梳理等准备工作,并于4月25日将下列材料电子稿发送至13862019251@163.com联系人:朱建忠;联系电话:0512-69995931

(一)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自评报告;

(二)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指标体系自评分汇总表;

(三)学校高中部教职员工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职称、任教年级、任教学科、最高荣誉称号等);

(四)学高中部校级领导及中层干部名单(注明分工情况);

(五)学校高中部课表和作息时间表。

  

            附件: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暨苏州工业园区素质教育督导考核评估标准(高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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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督导室

                 202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