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七届苏州市中小学教师教坛新苗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
根据苏教师〔2023〕3号文件精神,园区教育局将开展第七届苏州市中小学教师教坛新苗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与名额:
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特殊教育)在职在岗教师。园区可以推荐15名候选人,各校(园)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推荐1名教师参加园区初选(已获得苏州市中小学教师教坛新苗称号的教师不再参评)。
二、推荐要求:
详见苏教师〔2023〕3号文件(见附件)。
三、推荐流程:
1.个人申报,学校推荐:请各校根据苏州市教育局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本校符合条件教师的推荐。各校于3月14日前将候选人申报材料纸质稿及汇总表纸质稿(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装入材料袋,交园区教师发展中心培训处,申报材料电子稿(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及汇总表打包报送至邮箱113729357@qq.com,邮件主题“XX学校苏州市教坛新苗材料报送”。各单位请务必注意时间节点,对拟推荐人选按照格式样张填写相关公示内容,在校园内醒目处公示一周。
2.区级初选及推荐:园区教育局将组成苏州市中小学教师教坛新苗推荐小组对各学校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申报和考核初选,并根据要求形成综合考核材料,上报苏州市教育局。
附件:苏教师〔2023〕3号关于开展第七届苏州市中小学教师教坛新苗评选的通知.doc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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