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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选派第二批“组团式”援疆教育人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5 点击数: 字体:A- A+

各高中: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组团式”援疆教育人才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31号)和省市通知要求,现就园区第二批“组团式”援疆教育人才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援派时间和地点

援派时间:不少于1.5年;援派地点:新疆克州。

二、援派学科和数量

高中段骨干教师4名,其中1名英语、1名地理、1名物理、1名生物。

三、申报者能力和素质要求

申报援疆教育人才的对象须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坚决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统一规定标准,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感;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身心健康。专任教师原则上应有5年以上教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一般在55岁以下,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优秀教师,年龄可放宽至60岁。

四、申报和遴选程序

援疆教育人才选派按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区域遴选、组织上报等流程实施。

请各单位于1月7日前将附件登记报名表纸质稿报送至教育局人事处,联系电话:66681125。电子稿以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lingzhixiong@sipac.gov.cn。

 

附件2:第二批“组团式”援疆人才选派情况登记表.xlsx


 


园区教育局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