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教师交流(不动关系)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健全教师流动机制、规范教师交流管理,促进教育资源合理配置,现启动2022-2023学年教师交流(不动关系)工作。
请各单位严格对照《关于做好2021年苏州工业园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工作的通知》(苏园教〔2021〕25号) 文件要求,做好2022-2023学年教师交流(不动关系)工作,确保“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5%,骨干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的的骨干教师总数的15%”双达标。请各校按实统计2022年9月实际到岗参与交流的教师情况,填报《2022-2023学年园区教育系统教师交流统计上报表》,各单位只需填报实际流入人员(不动关系的流入),无需填报流出人员。
《教师交流统计表格》请于9月10日前上报,电子稿发送chenyansz@sipac.gov.cn,纸质稿交人事处,联系电话66611126。
附件1:2022-2023学年园区教育系统教师交流统计表.xlsx
附件2:苏园教〔2021〕25号关于做好2021年苏州工业园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的通知.pdf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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