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苏州市中小学生 十佳艺术团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美育建设工程,丰富艺术实践活动,推动高水平学生艺术团建设,决定开展2022年苏州市中小学生十佳艺术团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中符合以下条件的艺术团(类别包含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等)均可申报。
1.艺术团成立3年以上。
2.艺术团成员20人以上。
3.艺术团由学校注册认可,规章制度完善。
4.艺术团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安全保障到位,无违规现象。
5.艺术团运行规范,积极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功能。
6.艺术团活动丰富,定期开展活动,活动秩序井然,成员积极性高、活动效果好。
7.艺术团特色鲜明,成效显著。在学校或区域内具有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申报材料
1.申报表1份;
2.情况(事迹)介绍材料1份。字数3000字以内,附平时活动照片;
3.代表作品视频1份。能够体现艺术团最高水平的代表作品。视频时长8分钟以内,MP4格式,分辨率采用720P或1080P,横屏拍摄。以“某某市(区)某某学校某某艺术团”命名。
三、评选时间和程序
第一阶段(6-9月):学校推荐,区级选拔报送。
学校积极推荐。各县级市(区)教育局组织评审小组对当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分别遴选出高中、初中和小学艺术团各3个(兼顾不同类别);各直属(代管)学校可择其一类别进行申报。不符合条件的可以空缺。
第二阶段(9-10月):市级评选。
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及视频进行评审,评选出2022年苏州市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十佳艺术团”各十个。
第三阶段(11-12月):市级展演。
市教育局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实际情况,开展相关展演活动。
园区纯高中、初中和小学每校申报艺术团不超过2个,完中、九年一贯制每校申报不超过3个。请各校于7月15日-8月15日期间将申报材料纸质稿(加盖公章)报送到园区教育局政宣处,同时将电子稿及代表作品视频发送到zhouzic@sipac.gov.cn。联系人:周老师,电话:66681149。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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