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系列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教师发展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系列文件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19〕5号)文件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系列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师〔2019〕10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下简称十项准则)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深化师德师风建设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在关于教育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中,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提升新时代教师素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首要任务,针对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四有好教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根本标准和第一标准”等系列重要论述,为新时代师德建设指明了方向。各学校都要从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性,明确师德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第一要务,师德师风是教师队伍考核的第一标准,师德管理是教师队伍管理的第一责任。各学校要加强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抓好十项准则和配套处理办法的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各学校要明确落实十项准则工作的分管校长和负责部门,于6月14日前报送有关人员信息(见附件1)。
二、细化制度举措,确保准则办法落实到位
准则是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规范。教育部出台的十项准则,既有正面倡导、高线追求,又有负面禁止、底线要求,我市已转发并就贯彻落实提出具体要求。同时,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江苏省制定的实施细则也即将印发。各学校要结合本学校队伍建设和管理实际,通过组织开展全体教师准则学习与研讨等方式,制定具体化的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失范行为处理办法,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6月14日前,各学校须报送本校制定的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
三、严格查处通报,启动师德违规情况报告制度
各学校要以坚决有力措施,加大师德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要健全举报、受理机制,实行台账管理,对查实的问题,特别是顶风违规的,要从严处理、从严追责,做到有举必查、有查必果、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根据教育部、江苏省和苏州市的统一要求,我区将启动师德违规情况报告制度,各学校须在每年6月20日前报送当年1月至6月师德工作情况,12月20日前报送当年7月至12月师德工作情况(见附件2),以后每年都按上述时间报送两次,请按制度要求执行。发生引起社会较高关注的师德违规事件要第一时间向园区教育局报送应对处置情况。园区教育局将对各校贯彻落实十项准则工作情况进行公布,并纳入考核体系,对工作有力、落实到位、成效显著的学校进行宣传,对典型经验进行推广,对制度建设迟滞、教育监督敷衍、师德失范事件频发、问题查处不到位的学校进行通报。
四、讲好师德故事,传播新时代教师新形象
各学校要重视发掘身边的“四有”好教师,及时发现、总结、宣传优秀典型和先进事迹,用先进典型来引导人、鼓舞人、教育人。积极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优秀教师”、“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江苏教师年度人物”等先进典型。大力开展优秀教师典型宣传,推出一批能展现苏州园区教师新时代风貌的优秀教师事迹,树好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弘扬高尚师德。现面向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身边的“四有”好教师教育故事案例征集活动,各校须报送1份好教师个人或团队教育故事案例,要求案例主题鲜明、内容真实、情节生动、文字凝练(1500字至3000字以内),每个案例附照片1~2张(要求清晰度高)。案例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6月14日。
上述材料电子稿请发送至邮箱:lxiaohu@sipac.gov.cn,纸质稿1份(加盖公章)报送教育局人事师资处。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19年6月5日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