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提出的“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方针,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的战略部署,和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的要求,体现“应用就是最好的建设”的工作理念,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基教厅函〔2019〕12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19〕11号)和《苏州市教育局关于继续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苏教基函〔2019〕80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19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
各中小学要充分认识活动开展的重要意义,并以此为契机,继续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深度融合,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促进教育管理方式的转变、教师教学方式的转变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活动目标。通过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和学科教学融合对教育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要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从而使每位教师能够自觉在课堂教学中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至少上好一堂课,并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形成一套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生成性资源体系,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园区教育局教育处负责活动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教师发展中心教研中心负责具体实施,教师发展中心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撑,各中小学要负责本单位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开展活动所需的各项经费,协调相关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作。教师发展中心教研中心要为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转变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方法、改变课堂教学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帮助教师总结凝练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的优秀案例和创新模式。分级组织实施“晒课”活动,做好“优课”评选和向上一级推荐“优课”工作。各学校要按照“优课”技术标准,参与教师培训课程资源制作,做好组织条件保障工作,在创建“优课”过程中及时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并按照活动要求,建设和完善网络平台,建立优质课程资源群共享机制,为“优课”活动提供平台支持。各中小学校要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对教师参加全员培训、校本研修和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创建工作做出规划,并组织实施。各中小学校要精心组织、广泛发动、积极推进2019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扎实开展,把“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推向新的高度。
三、进一步注重晒课质量。各中小学校要认真总结四年来活动的开展情况,在“晒课”质量上下足功夫,提高区级、市级、省级和部级“优课”获奖比例。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尽快形成系列化优质资源,鼓励教师在无“部优”和“省优”课例的节点下“晒课”,平台上“省优”课例总数超过5堂的节点暂不开放晒课。近三年新入职园区的教师,必须在平台注册账号,并积极参加“晒课”,参与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完整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区级“优课”评选的为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等。为提高质量,各中小学校2019年“晒课”数不少于在职教师数的10%,其中含课堂实录的“晒课”数不少于在职教师数的5%(完全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按高中、初中、小学分别计算)。
四、进一步明确晒课时间。
不同学段“晒课”时间安排如下:
小学1-3年级:2019年3月16日-4月30日
小学4-6年级:2019年3月16日-5月31日
初中:2019年4月1日-6月30日
高中:2019年6月1日-8月31日
晒课网址:/
8月31日“晒课”整体结束,9月10前苏州市推优结束,9月30日省推优结束。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确保活动顺利完成。
园区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蒋德军 电话:69995937
附件一:《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基教厅函〔2019〕12号)
附件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19〕11号)
附件三:《苏州市教育局关于继续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苏教基函〔2019〕80号)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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