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园区“圆梦助学金”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青少年的关爱工作,激励优秀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健康成长,在苏州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将开展“圆梦”助学金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与名额分配
奖励对象:主要奖励苏州工业园区各街道、乡镇学校、民工子弟学校及特殊学校特别需要资助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品学优良者优先考虑。
名额分配:共50名(见附表一)
二、评选条件
1.遵守和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热爱集体,思想品德等第为优秀;
2.家庭经济情况存在一定困难,品学兼优、自立自强的学生;
3.热爱学习,乐于探索,积极参加校内外的文体科技活动;开朗乐观、不怕困难;
4. 在就读期间曾经获得校级表彰;
5.凡有特殊事迹者,请另附事迹报告。
三、评选与奖励办法
1.学校初评。由班主任提名,并经学校考核组在考核的基础上,讨论决定。学校考核组由校长、分管德育工作领导、大队辅导员、德育主任和班主任代表等组成。
2.各校将推荐学生,填好《苏州工业园区“圆梦”助学金推荐表》《汇总表》(附表二、三),报送园区教育局。
3.经相关处室审核后报苏州关心下一代基金会。
4.由苏州关心下一代基金会核准后发放“圆梦”助学金和荣誉证书。
四、推荐材料的报送
各学校的推荐材料,请于4月30号(周二)前,电子稿上交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材料填写后加盖公章扫描,邮件报:cailr@sipac.gov.cn。
联系人:蔡老师,电话:66681127
五、注意事项
1.各校要充分认识到这是一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有效活动载体,是社会各界对弱势群体学生的关爱和帮助。要做过细的工作,一定要经过学校考核组集体讨论,推荐过程公平公正,真正把真正需要帮助、品学兼优的学生推荐上来。
2.推荐表须由班主任填写。
颁奖大会另行通知。
园区教育局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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