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9年暑假学生赴外修学工作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学校:
就近期出现的一系列安全事故,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数次召开紧急会议,强调安全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苏州市教育局国交处召开了赴境外友好学校交流安全管理的专题会议并就相关要求进行了明确,现结合园区教育系统实际情况,对切实加强学生赴外交流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境外修学旅行活动管理的通知》(苏教外【2014】3号】)要求,境外修学活动主办方需为中小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对外教育交流机构、共青团、少先队或者妇联组织。
严禁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及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组织在校中小学生参加境外修学旅行活动。各中小学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市场商业化运作的相关修学旅行活动
前期园区教育局已将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对外教育交流机构主办的各类项目方案进行公布,各校结合校情,在学生、家长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组织。
2. 如有以学校为主办方自行组织学生进行境外友好学校交流的,组织活动前须向教育局书面报批,报批未获批准前,不得在本校面向学生及家长启动相关活动流程。从严从紧进行全方位风险排查,只要有任何环节存在隐患或不规范操作,一律停止。对于非友好学校交流而是纯粹组织境外修学旅行的,一律不予批准。
3. 请各民办学校参照《通知》精神执行, 于2019年4月底前将境外活动备案所需材料报送至 mahc@sipac.gov.cn.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境外修学旅行活动管理的通知》(苏教外【2014】3号】)
园区教育局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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