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运用新媒体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
各单位:
据苏州市政法委、苏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苏州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苏州市司法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运用新媒体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苏法宣办[2019]5号),结合园区实际,就运用新媒体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制定了方案,现将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积极参与相关活动。
附件:关于运用新媒体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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