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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年度园区学校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学校体育工作先进个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学校卫生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8 点击数: 字体:A- A+

各学校:

为了深入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推进素质教育,鼓励优秀集体及个人,现开展2018年度苏州市学校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学校体育工作先进个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学校卫生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1.学校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园区各中小学校

2.学校体育工作先进个人:从事学校体育教学及管理工作者

3.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个人:从事学校艺术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者

4.学校卫生工作先进个人:从事学校卫生(含食品卫生)、医务、健康教育及管理工作者

二、先进集体评选标准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教育法规和国家教育政策,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显著成绩,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2.体育课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积极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认真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

3.定时召开每年一届的校级田径运动会、艺术节;

4.积极参加园区教育局举办的各类体育艺术活动,参与面广,成绩突出;

5.按时完成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及上报工作;

6.学校卫生工作突出,已获得省级健康促进铜牌校以上称号。

三、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体育、艺术:

1.忠诚教育事业,立志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素养;

2.近三年来教学成绩显著,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在本学科或专业范围内有一定的知名度;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并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果和较为成熟的经验;

4.中学一级以上教师职称,小学教师具有小学中级教师职称,教龄在3年以上;

5.在辅导学校运动队训练和课外艺术活动等环节中成效显著。

卫生:

1.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做好学生常见病预防宣传、教育、管理等工作突出或在学校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成效显著者。

四、评选方法

各小学、中学每校每类限报1(九年一贯制和完中每学段1人)。申报卫生先进集体和体育、艺术、卫生先进个人须填写相应申报表,附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于12117:00以学校为单位打包发送至cailr@sipac.gov.cn;同时登陆链接https://www.wjx.top/jq/33944865.aspx(卫生先进集体)和https://www.wjx.top/jq/33942606.aspx(三类先进个人)填写汇总信息。联系电话:66681127.

所有推荐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申报材料经审核后,在相应范围内公示。

附件: 2018年度学校卫生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体育、艺术教育、卫生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园区教育局 

2019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