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质量发展检测评价考核教育相关指标材料报送的通知
各幼儿园(含直属公办、街道办、民办):
现将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高质量发展检测评价考核教育相关指标材料报送的通知》(苏教基函〔2019〕7号)转发如上,请各幼儿园根据通知要求,公办幼儿园(含集体办园、分园、村园)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批文、幼儿园登记注册证三者之一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同时填报公办园登记表(附件1);民办幼儿园须提供批文或办学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同时填报民办园登记表(附件2),登记表请在今天下班前发各片区汇总,各片区汇总后请在明天中午前报教发中心李娟老师,邮箱23350091@qq.com。复印件一式两份请各片区汇总后在明天中午前报教发中心李娟老师。
园区教育局
2019.1.10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