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做好高质量发展检测评价考核教育相关指标材料报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0 点击数: 字体:A- A+

各幼儿园(含直属公办、街道办、民办):

       现将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高质量发展检测评价考核教育相关指标材料报送的通知》(苏教基函〔20197号)转发如上,请各幼儿园根据通知要求,公办幼儿园(含集体办园、分园、村园)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批文、幼儿园登记注册证三者之一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同时填报公办园登记表(附件1);民办幼儿园须提供批文办学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同时填报民办园登记表(附件2),登记表请在今天下班前发各片区汇总,各片区汇总后请在明天中午前报教发中心李娟老师,邮箱23350091@qq.com。复印件一式两份请各片区汇总后在明天中午前报教发中心李娟老师。

园区教育局

201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