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苏州市深化素质教育,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三项规定》的指导意见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苏州市深化素质教育,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三项规定》
的指导意见
园区教研室、各中小学:
根据苏州市教育局苏教办〔2007〕5号,关于《苏州市深化素质教育,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三项规定》的通知精神,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深化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现结合通知精神,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各校要端正办学思想,坚持依法治校,带领教师自觉执行各项规定。要根据苏教办〔2007〕5号文件要求,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贯彻“三项规定”的领导机构,人员落实,分工明确;要组织学校党员、干部、教师,认真学习市教育局苏教办〔2007〕5号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在全社会广泛宣传“三项规定”的内容和意义,共同营造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课程计划,丰富校园生活
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门规定的课程计划,开足开全活动课程,创设生动活泼的育人环境。要在教研室的指导下,开展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践研究,减轻学生过重学习负担,促进学生独立自主学习、主动健康成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在每天下午规定的时间,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科技、体育、社会实践和团队班会等活动。为确保学生参加各类活动,各学校都要大力开发校内外各种教育资源,向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校本课程和各类兴趣活动菜单,全面开放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房和体育设施设备,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切实做到活动安排有计划,活动条件有落实,活动管理有措施,活动安全有保障,努力激发学习兴趣、发展个性特长,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三、坚持依法办学,规范学校行为
各校要继续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严格依法办学。目前主要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要认真研究教育收费政策、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和“两免一补”政策,全面实行规范教育、阳光收费,主动接受教育收费监督。
第二,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学生免试就近入学,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选拔考试。要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巩固义务教育成果。各校要努力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实行均衡编班,不举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和实验班等(经批准的艺术与体育特色班除外)。
第三,九年级(初三)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可利用周六和不超过寒暑假期三分之一时间,开展提优补差活动,每天时间为半天。除此之外,不搞任何形式的节假日集体补课。
第四,大力弘扬高尚师德。教师要切实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不断探索和遵循教育规律,模范执行教学“六认真”,努力优化教学过程,精心布置批改作业,认真组织课外活动,切实提高课堂教育效率。要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坚决反对在职教师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行为,严禁在职教师在工作日从事有偿家教,严禁对本校学生从事有偿家教。
为保证“三项规定”实施到位,各单位要建立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我局将依法强化对各校的教育管理检查,开展明查与暗访相结合、落实定期通报制度。本学期,我局督导部门要开展学校执行课程计划、学生学业负担、学生在校活动时间、学生参加校园活动的专项督查,对各类违纪违规现象将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园区教研室要加强对各校的教学业务指导,提高课程实施水平。
各学校应及时通过各种形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学校执行本规定情况,并设立举报电话,安排专人接听电话,主动接受学生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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