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
的通知》的通知
园区教研室、各中小学: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的通知》《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全文已下发各校并上传在园区教育网上)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管理规范》的自觉性
当前,园区基础教育已经进入注重内涵发展,切实提高素质教育水平的新阶段。向管理要质量,已经成为中小学内涵发展的内在要求。今年,我区中小学将有80%通过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学校的创建评估,到2008年将100%完成市教育现代化学校创建。因此,如何通过落实长效管理,切实实施高水平的素质教育,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新颁发的《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管理规范》)就是在我省基础教育发展的新阶段、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指导广大学校依法管理、自主管理、创新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对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优化育人环境等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贯彻落实《管理规范》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小学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工作,认真抓紧抓实抓好。
二、开展培训,明确要求,进一步推动《管理规范》的贯彻执行
各学校要利用集体学习或校本培训时间,组织教师认真地学习《管理规范》,明确其具体内容、特点和基本要求。学校领导要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管理规范》专题培训学习,带头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管理规范》,作广大教师学生榜样;学校中层以上干部要结合分管的工作,落实好《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学校要加大对《管理规范》的宣传力度,要将其全文在校园网上或宣传栏内公布,以便各个管理部门对照执行。
三、结合本校实际,创造性地贯彻执行《管理规范》
各校在贯彻落实《管理规范》的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学校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创新。《管理规范》后附的十项管理制度,是根据全面推进课程改革和合格学校建设的新形势制订的基本制度,各校可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管理要求,落实管理职责,强化管理责任,用创新的精神研究制订本校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构建常规管理的长效机制,逐步使学校走上依法管理、自主管理和创新管理的轨道。
四、强化督查考核,建立激励机制,切实把《管理规范》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为了把《管理规范》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教育局督导部门将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将学校贯彻执行《管理规范》的情况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督导的重点,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和专项督导活动,并把检查结果作为年终综合发展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形成正确的导向,推动各校《管理规范》的贯彻执行。同时,教育局也要将《管理规范》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情况列入中小学校长教育目标管理考核范围,通过建立激励机制,落实奖惩措施,促使全区中小学管理再上新水平。
目前,各单位要对照《管理规范》,逐条检查学校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明确有关领导和部门的责任,认真加以整改。通过经常性检查督促,使学校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二○○七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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