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校上报2016年“校外专家进校园”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
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业技术学校、各直属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苏府〔2013〕200号)及《苏州市中小学校校外专家管理暂行办法》(苏教规〔2013〕1号)的文件精神,园区教育局于2014年初颁发了《苏州工业园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外专家进校园实施意见》并正式启动实施“校外专家进校园”项目。项目实施两年来,各校积极推进,规范实施,在聘专渠道、课程安排、绩效考核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为进一步规范园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外专家的聘请、管理及经费使用等问题,园区教育局于上周召开了2016年校外专家进校园工作会议,请各校根据会议精神,科学规划2016年全年的相关工作,并于2016年3月7日前上报以下资料:1.2016年学校“校外专家进校园”实施方案;2.校外专家聘用经费审批表;3.校外专家信息表。纸质稿送到教育局人事师资处肖晨老师处,电子稿发送到邮箱:xiaochen@sipac.gov.cn。
特此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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