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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教师资格证书领取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6 点击数: 字体:A- A+

根据《关于公布2021年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通过人员名单及证书领取相关事宜的通知》,本次园区教育局组织认定的教师资格通过人员公示将于2021年7月26日结束,结束后发放公示无异议人员的证书。

因近日全国多地突发疫情,为落实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严格校园管控,校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的防控要求,原定安排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苏州附属中学格致楼四楼信息中心办公室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改为在校门口保安室窗口分批次发放。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领取事项说明如下:

1、领取证书的申请人请于7月27日和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苏州附属中学(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校区),苏州工业园区运澄路65号,门卫处领取,请现场告知工作人员公示名单中的领取编号,并出示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原件。

2、若委托他人代领证书,请受委托人于指定时间携带委托人的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受委托人身份证以及委托书(见附件2)等材料到现场领取。

3、领取的材料中,均包含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其中认定申请表应转交所在单位或人才服务中心,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遗失不补。

4、应届毕业生以学籍信息认定的,现场领取证书时请出示毕业证书原件及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以学籍认定人员名单(见附件3)。

5、部分申请人员由于怀孕未检胸透的,请后期补检合格后,带好体检报告来领取证书。

注:请考生严格遵守疫情期间有关防疫防控的相关要求,根据批次安排到场领取,佩戴口罩,排队领取时保持一米间隔;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不得到场。如遇雨天,请带好雨具,注意路途安全。

当天无法领取的,另行通知后续领取时间及地点,请关注。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21年7月26日


1、(分批次)2021年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通过人员名单.xls

2、教师资格证书领取个人委托书.docx

3、应届毕业生以学籍认定的申请人员信息.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