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中小学、直属幼儿园关工委: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宣传典型,推进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园区教育系统关工委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园区教育系统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集体和个人。
二、奖项设立
1.园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2.园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
三、评选条件
1.园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2019年至2020年,学校关工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关工委的工作方针,紧密围绕教育部门和学校的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并成效显著;组织机构、领导班子健全,制度完善,队伍稳定,活动经常,老同志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常态化巩固提高有效果,有关工委的特色项目,积极参与园区教育关工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显著的成绩。
2.园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2019年至2020年从事学校关工委工作,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并积极投身关心下一代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勤于学习、勇于创新,因地制宜、求真务实,积极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在青少年中有较高威望。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园区教育关工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显著的成绩。
四、有关要求
1.“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每校限报一项。
2.根据要求填好申报表
3.申报表以“**学校关工委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或“**学校关工委先进工作者申报表”命名,并在2021年3月10日前发送至园区教育关工委邮箱szyqjyggw@126.com
附件:
1.园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园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关工委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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