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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教育局关于开展涉及危化品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2 点击数: 字体:A- A+

为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抓好当前园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市《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园区安委会组织开展园区涉及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范围

自即日起,对涉及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的学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100%全覆盖。具体单位有29:苏州大学附属中学、南京航天航空大学苏州附属中学、西安交通大学苏州附属中学、星海实验中学、园区第一中学、朝前路实验学校、西安交通大学苏州附属初级中学、星港学校、星湾学校、金鸡湖学校、青剑湖学校、东沙湖实验中学、独墅湖学校、景城学校、星洋学校、星澄学校、星汇学校、星澜学校、东延路实验学校、莲花学校、娄葑学校、唯亭学校、斜塘学校、星浦学校、星湖学校、新加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德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园区外国语学校、海归人才子女学校。

二、检查内容

对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附件3)、《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现场安全检查基本要求指引》(附件4)、《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表》(附件5)开展检查。

三、检查安排

(一)学校自查。29家单位对照附件5,即日起对本单位实验室及危化品进行自查,如不涉及内容,请在“自查状况”中打“√”,在备注中填“无涉及”。检查表由学校主要领导或安全分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扫描发教育局邮箱sbin@sipac.gov.cn,联系人:施斌,文件名统一为“xx学校危化品安全大检查(自查)”。

(二)片区抽查。由5个中小学片区片长单位负责,即日起至少对本片区抽查3所学校,检查表由学校主要领导或安全分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扫描发教育局邮箱sbin@sipac.gov.cn,联系人:施斌,文件名统一为“xx片区危化品安全大检查(xx学校)”。。

(三)上级抽查。即日起,局办会下沉对辖区内29所学校进行抽查,请做好迎检准备。

三、工作要求

(一)工作时间:即日起至12512:00

1.学校自查截止时间:12217:00前完成上报;

2.片区抽查截止时间:12510:00前完成上报;

3.上级抽检截止时间:12512:00

4.学校危化品安全年度汇报截止时间:131日前上报教育局办公室sbin@sipac.gov.cn

(二)具体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当前时期的敏感性、重要性,立即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认真研判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和动向,迅速采取措施,确保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2.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苏州工业园区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按照时间节点,进一步加快工作任务推进,做到危化品使用单位“底数清、情况明”,坚持排查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危化品领域安全持续稳定。

3.对发现的隐患,请对照《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系统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单》进行整改闭环,对情况严重的单位园区教育局将对其进行督办。

 

附件:

附件3: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docx

附件4: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现场安全检查基本要求指引.docx

附件5: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表(1).xlsx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系统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单.docx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21122